我家是特困低保户,因为父亲发生意外事故,无法工作…村里给我们办了低保…但是没有给我们低保证,就一本低保存折(没有可领120的生活费)。我向民政局反映了这个情况,可是他们却说 我家那么本低保存折上的印章就是证明。那印章盖的糊糊的 都不知道写着什么,现在我想在学校申请特困助学金,如果有低保证明就好申请了。该怎么办 ,总不可能叫我把存折给带来吧。那印章又不清楚谁会知道这是低保的存折呢。。。。如果只要村支书开份低保证明不用低保证可以吗,我们那村支书很傻。连贫困证明还要我说给他写。如果要出这样的证明 、 我应该怎么写法呢。。。
顺便问一下,我爸他有弄医疗保险 ,能当做我们特困的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