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的问题是:我在我家这边开了一个女裤专卖店,昨天有一个人来我家店里,声称是以前的房主,说房屋有部分是他装修的,我们应该给他那部分装修费,我说我没从你手里租房子,你去找你出租那一家去要,他见我不给他钱,就扬言要拆我家房子,还骂我,我见状就想叫他从我家店里出去,怕他影响我做生意,我和他说他不但不理我反而继续骂我,我就把他往外推,他看我推他就抓住我的衣服还打了我一拳,然后我就和他撕打了起来,最后以身体的优势我占了便宜,他当时看我没怎么受伤就去医院了,最后医院的诊断结果就是点皮外伤。我想问一下就向他这样先在我家滋事,然后和我撕打最后被我打伤,我应该负担什么责任吗?还请问:他不是在我们当地医院看的,也没有当地医院的转院手续,也没经医生同意就去外地看了,我是否还要承担他的医药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