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谢谢!!

如题所述

一、条件

(一)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

(二)申请家庭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方米);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二、手续

申请家庭应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廉租办领取《郑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家庭基本情况包括:

1、申请人及家庭其他成员(含赡养、抚养、扶养成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

2、申请人及家庭其他成员的经济收入状况;

3、申请人家庭现住房性质、位置、面积状况等。

(二)提供的材料包括:

1、民政部门出具的《郑州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居民家庭住房证明;

3、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4、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5、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

《郑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区廉租办在接到申请家庭填报的《申请表》和所提供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等状况的初审。

对符合条件的,区廉租办将其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和工作单位公示。公示10日无异议的,区廉租办上报市廉租办进行审核;有异议的,区廉租办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上报市廉租办。

市、区廉租办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对公示及核实符合条件的家庭,市廉租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批,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以及保障方式的决定。对准予登记的家庭,实行轮候配租;对不予登记的家庭,由区廉租办通知申请人,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十四条。申请家庭轮候配租顺序,按照登记日期的先后确定,同一日登记的,按同日登记先后顺序确定。

在轮候期间,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区廉租办。区廉租办核实后,将核实结果报市廉租办,市廉租办根据情况做出变更登记或者取消本次配租和轮候资格的决定。

申请家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保障方式或轮候时间的,市廉租办取消其轮候资格,并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昨日,郑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促进郑州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具备3种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符合5种情形的,可优先进行实物配租。

  符合3种条件的廉租房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

  一是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 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二是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三是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符合5种情形的廉租房家庭可优先实物配租

  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于烈士遗属的;

  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

  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员的;

  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且共同居住1年以上的。

  实物配租谁优先?优先安排烈士遗属、劳模等

  实物配租廉租房是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的。3种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廉租住房保障(见右图表)。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

  符合规定条件,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可以优先进行实物配租: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于烈士遗属的;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员的;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且共同居住1年以上的。

  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不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租金核减保障方式。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来自以下渠道:市、区人民政府新建、改建和收(回)购的住房;腾退的直管公有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新建及收(回)购的廉租住房,根据投资主体和收(回)购资金来源分别归属市或区人民政府所有。

  廉租住房的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统一由廉租住房所在区的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负责。权属归市人民政府所有的廉租住房,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委托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并签订廉租住房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根据廉租住房权属情况分别上缴市、区财政,并由市、区财政分别纳入廉租住房租金专户管理。

  一层楼房谁优先?优先安排有残疾成员的家庭

  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自愿申请实物配租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报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核定。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

  实物配租实行计分轮候制。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当在房源交付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月收入、户口在郑年限及家庭人员结构等进行综合计分,并按照得分高低轮候分配。分值相等时,廉租住房保障审批时间在前的优先。

  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当将实物配租申请家庭的得分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郑州市房地产信息网和其他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根据公示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报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进行核准。

  轮候期间,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核实具体情况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登记或取消轮候资格的初审意见,并上报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作出变更登记或者取消轮候资格的决定。

  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确认轮候到位的,由申请人代表家庭进行选房。申请家庭分值相等时,实物配租房源一层楼房优先安排持有肢体(下肢)一级、二级残疾证的保障家庭,其余楼层由轮候到位的申请人按顺序依次选择。

  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放弃选房的申请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在两年内不予接受申请和安排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申请人选房完毕后,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当将实物配租房源、拟实物配租人员名单及配租结果分别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郑州市房地产信息网和其他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

  公示时间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根据廉租住房的产权归属,分别由市、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与已选定房屋的申请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实物配租保障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平方米/户。实物配租家庭应享受保障面积标准以内的租金,原则上按直管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25%予以收取,超出应享受保障面积部分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物业费怎么收?“最困难家庭”补贴20%物业费

  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应保证房屋及其设备完好并合理使用。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相关费用。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户籍所在地与实物配租房源所属行政区域不一致的,其保障档案所在地的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实物配租房源所属行政区域的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可以凭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入住通知书、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将户籍迁至廉租住房所在地。

  持有“郑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实物配租保障家庭,给予实际应缴纳物业服务费用20%的补贴。郑州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物业服务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优惠。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用途为住宅,保障家庭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和房屋结构,并确保各项设施完好。

  不再符合条件咋办?年度审核不合格10日内腾退

  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等有关部门对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进行年度审核,年度审核应在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进行。经年度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经年度审核不再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应当在10日内腾退所租住的廉租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房租金标准计租。过渡期满,仍不腾退廉租住房的,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

  如果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的;连续6个月以上不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且未向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报告的;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且未向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报告的;经调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未按要求及时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的,市、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可收回其租住的廉租住房。

  市、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在收回实物配租住房时,应当出具书面通知,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15日内搬出所租住的廉租住房。承租人逾期不腾退且拒不执行市场租金标准的,按照《郑州市城市公用房屋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限期搬出,期满不搬的,强制搬出。腾退所租住的廉租住房时,应当停止使用并结清自来水、电、气、暖、电视、电话、物业服务及其他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保障家庭可根据生活需要添加生活设施,自行添加的生活设施在退出实物配租时不予以补偿。

  如何购买廉租房?可全款付、分期付、按揭购买

  已经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自愿申请购买所租住的廉租住房,可以通过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方式购买房屋产权。新建廉租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市物价部门按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与房屋简装修成本合计款的70%确定。

  属于二手房的,销售价格依据原房屋回购价格分别由市、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以一次性付款购置廉租住房的,给予应付房屋价款的10%优惠。以分期付款方式购置廉租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的30%,剩余部分分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可以为按揭购房的廉租住房购买者提供保证担保。郑州市鼓励担保机构收取担保服务费用时给予优惠。

  保障家庭购房款交清后,即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标注“廉租住房”字样。购买人在未取得完全产权前应按未交房款产权比例缴纳廉租住房租金,并不得转让、转租和继承。购买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方可转让。购买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满5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原购房价格回购。

  廉租住房转让时,应当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购房人转让廉租住房,政府优先回购。转让后,原房屋所有权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再次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

  出具虚假证明咋处理?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实物配租保障家庭以虚报、瞒报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取消其资格并予以公示,由产权单位收回房屋,按同期市场租金标准追缴占用期间的房屋租金;对出具虚假证明的组织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实物配租保障家庭虚报、瞒报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抄送相关部门备案。廉租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延伸……

  2010年廉租房实物配租达50%

  据了解,为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郑州市于2008年8月出台了《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将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截至目前,郑州市已有1504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政策。按照国家要求,郑州市编制的《郑州市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年)》,提出到2010年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率要达到50%。

  2009年,郑州市委、市政府再次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承诺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并确定了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同时,根据《2009~2011河南省廉租住房保障规划》,郑州市2010年和2011年分别需要建设廉租住房28.2万平方米(5640套)和25.3万平方米(5060套)。

  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分配给郑州市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郑州市不断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目前郑州市廉租住房竣工项目4个,竣工面积2.04万平方米。在建项目14个,在建面积21.27万平方米,其中县(市)项目4个,面积为10.45万平方米;市区项目10个,面积为10.82万平方米。

  实物配租廉租住房计分标准

  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分无房户计25分;人均建筑面积4平方米以上6平方米以下计16分;

  人均建筑面积6平方米以上8平方米以下计12分;

  人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计8分;

  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12平方米以下计4分;

  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上计0分。

  上述所称“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按家庭人均月收入计分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275元)的计15分;

  人均月收入介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1倍和1.5倍(275~412.5元)之间的计8分;人均月收入介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1.5倍和2倍(412.5~550元)之间的计3分。

  按户口在郑年限计分家庭成员中有1人取得本市户口满6年,方具备计分资格。

  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分别计分并累加计算。户口在郑时间以公安部门登记为准,每人每年计1分,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计1分,6个月以下(含6个月)计0.5分,每户最高分为30分。

  按家庭人员结构计分申请家庭每一代计10分;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的老人加3分。

  按家庭平均年龄计分家庭平均年龄30岁起计分,起始分为1分,每增加1年计0.5分。每户最高分为15分。

  属烈士遗属、重点优抚对象(指享受国家优抚补助的人员)、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职)人员的,以及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每户加20分;属现役军人、转业复员军人家庭的,加10分。上述家庭中有因战、因公、因病的1~6级致残人员,加20分,六级以下伤残的,加10分。

  家庭成员中有1人属一、二级肢体残疾或智力残疾,以及视力类低视一级残疾的加8分;家庭成员中有1人属三、四级肢体残疾或智力残疾,以及视力类低视二级残疾的加5分;其他残疾的加2分。

  市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行业标准的25种重大疾病)的,加2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30
符合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
(二)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其他应当列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郑州市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谢谢!!
(一)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二)申请家庭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方米);(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二、手续 申请家庭应...

郑州市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谢谢!!?
符合3种条件的廉租房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一是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二是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三是无自有住房,或者...

郑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主要包括:(一)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三)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5%;(四)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时补缴的政府收益;(五)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六)上级财政安排的廉租...

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具体条件
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

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您好,申请廉租房的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然后就是需要提供一个无住房证明以及一个低收入证明,有特殊情况的也应当进行说明。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申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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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包括以下: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2、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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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廉租房是属于国家的,而且想住这种房子必须要进行申请,而且申请的条件是比较苛刻的,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所以这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

请问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资料和在哪个地方申请?谢谢!?
1、申请时需要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登记申请,领取申请表格。2、领取申请表后,请认真填写表格。填写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房申请《核定表》的家庭,还需同时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供受理部门查验,复印件由受理部门留存归档。如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

申请廉租房是否需要出示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不需要的。申请廉租房提供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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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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