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音乐教学目标与内容的关系

如题所述

如何在音乐教学中正确处理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关系,使二者和谐统一是非常重要的。教师的主导作用应紧紧围绕“导什么?如何导?”进行,并据此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这样,教与学的关系才能和谐,音乐课的素质教育才能进行。 1、主导作用的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表现在:教师是教学任务的领导者,教学目标的制定者,教学过程的组织者,文化科学知识的传递着,学生求知的启发者。音乐课堂教学中教师应重点围绕哪些方面来引导呢? (1)制定目标 素质教育是以遵循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为前提,实施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在教学中确立每一课教学目标,既要有微观的眼光,更需宏观的观点。学生的学习是一个由认知能力、学习情趣、思维方法、学习习惯等多种因素构成的动态系统。那么,教师的“导”,与思维训练、创造训练、心理品质等都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在教学中必须将素质教育的要求,全面地渗透、贯穿到音乐教学目标中去,包括认知、学科能力、兴趣、态度、情感等各个领域的教学目标中。教师制定目标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既要以审美为核心,又要发展学生智能,学会学习,提高学习能力,还要发展创造性,培养其良好的品德与健全的人格。从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由单一型向多元型转化,使学生知识和能力协调发展,认知和情感和谐发展。(2)指导学法 学会学习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学会学习”是“学会生存”的前提,教师的教法取决于学生的学法,教师的“教”要符合学生“学”的规律,主导作用要为促进学生主体作用服务。每课都应讲究学习方法的传授,传授学法的方法大致有三类: A.内容定学法 教师在教学时,应根据教学内容,适时传授学习方法。如西师版八年级《三峡情》的单元重点是《三峡儿女情》,以《三峡,我的家乡》这首歌为例:传统的教学,由老师的介绍导入,范唱为主,整个教学过程全由老师担纲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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