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人才引进需要什么条件?

政策是什么?
请帮忙!!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2

1、具有博士学位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奖励的人。

3、本市重大国家科学技术项目、国家重大科学技术项目、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的领导人员及其核心团队成员。

4、列入省级以上人员培训计划的。

5、在本市支持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取得研究生学位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上海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和区域总部投资建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心,迫切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及相应学位的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

7、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本市有重大贡献的重点机构、项目、企业有迫切需要的。

8、本市急需发展重点产业的高技能人员,取得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国家级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的,以及在国家、省和部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药、农业技术等特殊行业急需的专门人才短缺。

10、在上海投资行业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对投资所在地区和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创业人才。

11、其他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

扩展资料:

申请上海的人才引进需要的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的;

2、上海引进人才申请表;

3、营业执照、组织法、法人登记证等;

4、劳动合同或者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5、反映政治素质和能力表现的有关材料;

6、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专业资格证书;

7、与申请条件相适应的配套材料;

8、就业期间社会保险金支付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9、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件;

10、户籍所在乡镇以上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计划生育证件;

11、同意接受定居单位住所的房地产证书、介绍人才的人、配偶或者直系亲属的,或者公共住房租赁证书,或者有建筑物有效所有权证明,并有书面证明同意安置人才的公寓、职工、宿舍等;

12、其他需要的有关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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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上海公共人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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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依据
《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沪人[1999]51号)

二、受理条件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满三年);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以上符合第(1)(2)条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符合(1)条规定申请引进的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必须同时符合该项规定须提供学位证书,其子女可随迁;符合第(2)、(3)、(4)、(5)规定调沪的人员,年龄应在50岁以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婚人员其未退休配偶、未成年子女须随调、随迁。

三、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可以是本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国营、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联营、私营单位。(不包括办事处性质的派出机构)。

四、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含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等);
2、引进人员申请表;
3、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
4、引进入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引进人才条件认定证明(原件);
6、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原件);
7、引进人员的近期体检表;
8、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考核情况(原件);
9、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10、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三年以上的聘用或劳动合同;
11、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出迁入地地址、派出所名称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12、婚姻证明;
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
以上(1)、(3)、(9)、(10)、(11)条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本市建立引进人才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用人单位申请引进人才按就近,方便的原则,直接到所在区(县)政府人事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五、人才引进程序
1、单位备齐材料并上网登录( www.21cnhr.com );
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
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
5、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
6、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明信”;
7、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2:30-17:00

七、受理机构
(1)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大木桥路123号)
(2)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浦东:上海市商城路660号;浦西:上海市中山西路620号)
(3) 上海市各区县人事局委托受理机构

参考资料:http://www.shrc.com.cn/service/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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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9-23
这个要在上海满足35岁以下才可以哦,而且需要符合政府的规矩——比如一个:本科以上的学历。比如研究生——那么如果你是本科怎么做呢?那就得本科有学位证书才可以考研,研究生学历后才算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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