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为了给小孩购买学区房,和媳妇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实际他们是假离婚),而且,他的丈母娘怕我儿子甩

儿子为了给小孩购买学区房,和媳妇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实际他们是假离婚),而且,他的丈母娘怕我儿子甩了媳妇,让他签下了不平等协议(孩子归女方,一次付女方100万,每月支付8000元孩子的抚养费),谁知道,现在不肯复婚的是女方。他们婚后一直是各人用各人的钱,但是,家里一切开支都是我儿子的,今年3月拿到房子后媳妇就逼着我儿子分居,每月还要和她一起还贷款,儿子以为冷静几个月能有好转,其实不然,这几天她让儿子把自己的东西拿走,儿子才醒悟过来,她拖着他是为了帮她还贷款,儿子对她摊牌,对她断供,她说要上诉法庭。儿子说一次性付款可以,但孙子的抚养费支付不了8000元,因为自己要生活,还要还前一套房子的贷款,要把孩子的抚养权夺过来(因为媳妇是单亲家庭,她母亲因作风问题离婚,对她造成了心理障碍,一直以来就自己拔头发,几乎是光头,戴的是假发,小孩跟着她也不会好),请问:我们能胜诉吗?

找个好律师,再说你不还贷款,看她如何,你也能拖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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