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门面,从去年10月就是空房,而且是清水房,我通知了物管把电和水停了,结果物管只停了电,等我今年7月份要将房出租出去看水表的时候者知道我欠了水费共16000多元,其间未得到任何形式的通知我欠了水费,查出来是表后埋在地下而未入我户的水管有渗漏造成的.开发商的保修期还未到,想请问这笔费用该由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