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借我朋友的一万块钱,过了两个月就还了,他到现在有跟我要五千块钱的利息,大家帮帮我怎么办

如题所述

  这还是朋友吗?
  首先有没有借款协议或借据,是否有证明你们之间约定要支付利息,如果没有就不用理会。
  其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最高利率是24%,24%-36%是缓冲区域,超过36%以上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即使你们之间约定了利息,那么你可以只按24%支付给他,1万元2个月,利息应该是400元。如果你按36%已经给他了,那么也是合法的。
  那么你现在实际没给他利息,也就是说就算你们之间约定要给利息,起诉到法院,你也只需要支付他400元。所以,你不用理会他,让他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一切以法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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