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2月入职一个公司,一直干到现在,前几天公司莫名把我辞退啦,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

我2009年2月入职一个公司,一直干到现在,前几天公司莫名把我辞退啦,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上五险一金。假如我去告公司赔偿我,我能赢吗,应该怎么赔偿我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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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0
在浙江有用,在其他省没用
第2个回答  2014-07-20
赢不了追问

为啥赢不了

追答

你没签合同

追问

你懂劳动法吗

追答

真的赢不了。以前我也经历过

真的赢不了。以前我也经历过

我不懂,但是你赢不了。

首先,人家给你发工资没。

第3个回答  2014-07-20
干这么多年升职了没有?
第4个回答  2014-07-20
去劳动局仲裁科反映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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