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项。急!!

公司跟我洽谈时说工资包括基本工资800、交通补贴100、住房补贴100、话费补贴**以及午餐补贴,还有奖金,加总一共1500多。
但是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项里只写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为800元/月
还有就是工资随公司经营状况和乙方工作表现调整。
其他的什么内容都没有写,没有洽谈时说的补贴、奖金什么的,请问这样是不是不合理?
顺便再问一下另一个问题:公司开始和我谈好了是1年一签。昨天突然有说想变为2年一签,办公室主任让我重新填一份合同。原来填的1年一签的合同我已经按了手印、公司也盖了公章了,应该算生效了么?公司现又让我们重填,是不是无理要求呀?是不是等于公司欲解除原合同呀?
我不想2年一签,不想重填。请问该怎么和公司谈?
若答案满意,我自会提高悬赏

是合理的。补贴、奖金什么的,不能在合同里约定,那是用人单位自己定,但公司应该有规定,一视同仁就可以了!
补充:不要太计较合同的事,如果你服务的是一家正规做生意的公司的话,长短都可,报酬也不宜太计较。主要是在工作中展示才华,作出贡献。报酬是与贡献挂钩的,你贡献大,公司自然会多给报酬给你。这是我对你的忠告!当然,如果是非法单位或不正规的单位,也要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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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2-20
补贴是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但是这样写会对公司造成不利.所以我觉得公司不会同意你这样写的.
公司想和你签两年合同需要经过你的同意,你当然可以拒绝.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加补充合同即可.
第2个回答  2006-12-20
1\基本工资加上各种补贴\奖金\车贴统称为工资性收入,都应当归工资
2\你可以拒绝签订2年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12-20
工资问题可以通过发放工资凭证存折等证明,至于劳动合同如果你不同意签两年完全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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