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后因为生育孩子,在家里操持家务,一直没有去工作,家里的开销及养育孩子的费用由丈夫从工资中支付,他每月只把工资的1/3拿出来用于供养孩子及家庭费用,剩余的钱全部自己花掉,结婚至今我们连一点存款都没有,我劝他节约一点,他反而说工资是他挣的,我无权干涉,请问他自己的工资就该完全由他一个人支配吗?
就第四位回答者所说,我现在的处境是连法律都无法改变的了,怪不得我丈夫总说让我去法院告他,看看法院管不管,原来他早就胸有成竹了,他早就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拿他没有办法的。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天天都在让我们学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可是一旦真的需要用法律来维权的时候却发现它是那么的无力,谁来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