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上海一私营企业,公司聘请了一名兼职人员,月支付800元.我目前的会计处理是:每月让他填写内部报销单,经老板签字.以现金方式支付.不知这样处理是否存在问题.请各位高人指教!
我现在会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800
贷:现金
按二楼的解答,应计入工资,可是兼职人员不属于本公司职工.无法申报个调税啊?
公司马桶堵了、灯泡坏了、电脑卡机了、空调罢工了……这些临时上门人员的劳务报酬该如何处理呢?老白今天整理了一份“支付个人劳务报酬避免掉坑6大指南",勒令会计、财务们要及时学习,不要再出现会计小白的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