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购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如题所述

异地购房用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1.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1-03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
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
明确规定
公积金异地贷款
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信息真实性
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
个人账户
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
住房公积金账户
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
贷款合同
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
户口本
(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
判决书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
未婚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
个人结算账户
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
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
正反面
);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第2个回答  2020-04-24
正常情况下是,在缴纳公积金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购房都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

如果跨省的话,应该是不可以的;

具体的话可以拨打公积金咨询电话:区号+12329

我是在郑州缴纳的公积金(连续6个月以上),在省内我的户籍所在地买的房子,使用公积金贷款30万,利率3.25%(2017年6月);

公积金贷款各个地方政策不统一,拨打电话或者网页搜索当地公积金网站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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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4-24
公积金贷款只能在交住房公积金的当地办理贷款购房。跨省异地购房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第4个回答  2018-01-02
目前公积金跨省异地购房的政策还没有完全普及开,建议你可以电话咨询要买房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希望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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