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是不是提前三天口头跟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三天之后离职是符合劳动法的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也不得因此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口头不行,必须是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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