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时这样的,某日一名男子驾驶驾车倒车撞到我车,前提是我是新车,对方之上交强险(交强险最高赔付额度为人民币2000元整),车比较严重,大梁变形。我车还没上牌照。我要求换新车,或者是索赔我五万元钱,对方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后,决定让我去找保险公司,可是我知道他只能给我2000元。在双方协商没有结果的时候,对方撞车的男子,驾车扬长而去。
我决定要起诉他,那么他这种行为时什么行为,是不是类似于驾驶逃逸一个概念呢。。
请大家帮帮忙,我的要求虽说是比较苛刻,但是我那是只跑了一百多公里的车,我开了这么多年车,几乎大街上的所有车我都开过。从来没出过事故,不巧让这孙子给我兑了,我的内心是不能一句话两句话就能形容的,还有他的态度,问题没有决绝就跑了。我觉得这样应该让我起诉他有个说服~~~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