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婆婆的名字,我怎么办

现在房产证上就我老公的名字(婚前购买)现在结婚一年后婆婆要求加上她的名字(老公还有个妹妹),那么这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加名字的话需不需要我签字同意?
房产证是老公的,也是他自己出钱买下的老公房,08年底老公让出户主给刚刚办好退休回来的婆婆(下放知青),现在她为了防着我就让老公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目前就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在上面

如果确实属于你丈夫的婚前购买并在结婚前领取房产证,房子依法属于你丈夫个人财产,你婆婆在与你丈夫商量,并且你丈夫同意其为产权共有人时,他们可以双方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使你婆婆获得共有产权,而无需你同意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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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8
不能加,除非她有充足的理由。否则,那就是她对你这个儿媳不信任。如果你与你丈夫未作婚前财产公证,此房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别人无权干涉。如果做了公证,也不能随便加上她的名字。
第2个回答  2010-08-28
这个问题提的很专业 加上你婆婆的名字是不用你同意的 因为产权证上只有你老公一个人 法律上现在也不属于共同财产 因为法律规定该有个5年期限吧 五年后才属于共同财产
替你想个办法你们夫妻一起到房管部门把你的名字加上去 也不用花钱 如果加你婆婆还得交税呢 夫妻是不用的
第3个回答  2010-08-28
去公证处做个公证,在到房管局申请增加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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