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撞到人了,我全责。现在伤者已痊愈(骨折),把我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问我需要付哪些费用

如题所述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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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12
要看你买了哪些保险,保险足够不需要你承担的追问

他要求赔40多万,我买的人保保的是100万的,像律师费,鉴定费等要不要我来出呢

追答

全保吗?保险公司承担

第2个回答  2016-06-12
等判决下来,你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之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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