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儿女能否继承农村户口父母的房产,如能继承,将来拆迁是否能得到补偿?

是这样的,我们是兄弟两个,其中一个是城市户口,住在城市,但户口在农村老家,并且自己单立户;我住在离老家不远的一个小镇,户口就在居住地。今年老人看别人家都在盖新房,自己也想盖,他说:“房子太破了,如果现在不重新盖,将来房子塌了,你的户口又不在家,假如以后拆迁,可什么都没有你们的”。户口在家的兄弟愿意盖新房,我想就算是我们盖了新房,户口不是照样不在家么,拆迁不是还照样没有我们的?我希望老人能去问问村委会,他不去,他说:“不就是让你们出十几万块钱么,能亏哪去”。拆迁的事情八字还没一撇,我已经明确的告诉老人了,我们不争什么房产,如果他想住新房子,我们是可以出钱给他的。因为我觉得老人说的话有些像是哄孩子,我心里很难受,就算吃亏,也是给老人花了,大家心里都明白,真的不希望让老人觉得我们是因为贪便宜才出的钱。

  
  城市户口儿女肯定可以继承农村的房产。作为合法财产,拆迁自然会得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上述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怎么处理,实践中,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规规定,地随房走的原则,张乙可以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继续使用宅基地。
  目前对于物权法草案第169条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的问题存在争议,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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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9
《继承法》在法定继承中只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可没有作农村户籍和非农村户籍之分,所以,城市户口儿女同样可以继承农村户口父母的房产。至于将来拆迁补偿问题,就需要按是否农村户口来处理了,因为农村集体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城市户口可没资格享受,所以拆迁时对土地的征用款就没资格参与公配了,而对属于你的房产拆迁,其赔偿款当然就归所有权有所有了。个人理解,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0-09-10
可以分户的,地址可以继续挂在现在的地址或者有社区另给你编个门牌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29
可以 的 和什么户口没关系 你有继承权
第4个回答  2010-08-29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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