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37天以后就过了羁押时间了,那可以办取保候审吗?什么时候去办呢?是37天到了才能办还是要提前办?

拘留37天以后就过了羁押时间了,那可以办取保候审吗?什么时候去办呢?是37天到了才能办还是要提前办?
如果到了第37天要怎么才知道是否批捕了呢?如果案子到37天的时候还没有结案,又该怎么做呢?

取保候审不是办的,家属也没权力办,只能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能否批准就不一定了。只要嫌疑人被羁押,就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

拘留最长30天,加上检察院的7天是37天,最迟第37天就会有逮捕或是取保候审的决定。37天只是一个期限,不是一定在第37天,快的有可能三五天就批捕。要申请取保候审一定要越早越好。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它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取保候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8-31
如果公安机关不能提交批准逮捕的充足证据,那么,在37天后,应当放人。不过司法实践是,他们会通知你去办理取保候审。实际上如果当事人能被拘留37天,大多都是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

按司法实践来说,到了37天,如果还不批准逮捕,那么公安会通知你变更强制措施。当然也可能他们不通知你,所以我的建议是,快到37天时就多去打听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争取在第38天前就保释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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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就可以去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甚至被羁押的嫌疑人也可以申请。批准逮捕的话,会给家属和单位发送《逮捕通知书》。37天只不过是不拘留罢了,案子还没算完。就回家等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或者法院的通知吧。
第2个回答  2019-12-23
这一切都没有规律,要看案件的案情轻重,或者你的关系,靠山硬不硬,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31
首先,37天使最长拘留期限,有时候不一定要等到37天才可以取保候审,你可以随时去申请,关键是公安机关批不批准了。其次,37天到了也许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还要继续羁押。最后,37天一过,检察院不批捕的话,公安机关也会自动变更强制措施的。
第4个回答  2019-12-23
其实如果你有钱的话都不用拘留。钱就能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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