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07年6月30日从银行借入资金1000000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010年6月30日,公司以银行存款归还借款本息1150000元,
要求:编制2009年末就计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须写出计算过程)
编制归还借款本息时的会计分录(须写出计算过程)

从2007年7月份开始,没月都应计提本月应负担的利息:(1000000*5%/12)=4166.67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4166.67
贷: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4166.67
还本付息时:
借:长期借款 1000000
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150000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