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警察警衔首次授予中职称任职时间应从何算起,之前在事业单位任职时间算不算?

本人2012年考入监狱系统公务员,我于2010年考取医学类中级职称,2011年被原单位聘任,现在警衔首次授予中,我在原单位的聘任时间是否可以一并算起??

  按规定,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从参加工作算起。并不是考入公务员进入监狱系统开始的。
  《警衔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以人民警察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追问

我是说我的中级职称聘任的时间 是按照我在原单位聘任时间算起 还是按照现在单位聘任时间算起,因为按照原单位聘任时间算起 我可以授予三督警衔 不安原单位算起 我只能授予一司。我看了警衔首次授予的规定 在公安部发的关于警衔首次授予的若干问题解释二里面有,但是我们单位好像不承认。

追答

可到本单位政工部门详细咨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1-11
功龄和警衔可以按你在事业单位工作之日算起,警铃按你参警之日算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