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伤赔偿标准

我的右脚前面的筋断了...今年21岁。上班时搞到的有谁能告诉我老板应不应该赔偿呢?
具了解该工厂没有什么营业执照...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吧,然后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如果单位不依法赔偿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30
5―6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10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