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谢谢了。
事情是这样的。2003年,我父母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
贷款也是他们还的,已经还完了。
2005年我在这套房子里结婚。我老婆没在这房子上花钱。
2009年10月,我通过买卖的形式,把产权变更为我和我老婆。
房子估价是35万,但我们并没有实际付款。我和老婆的存款也远没有这么多。现在2010年7月,因为我和老婆感情不合,可能要离婚。
我父母不希望我失去一半房子。想让我一个人补打一个35万的借条或欠条给他们。
这样的欠条或借条有效吗? 最好能告诉我这欠条或借条的格式。
希望能帮帮我父母,也帮帮我, 谢谢了 我的分不多 都给你们了。
上面说的可能比较乱。我的问题是
1 我一个人写的欠条,以后离婚的话,是夫妻共同承担吗?
2 现在补写09年的欠条有法律效应吗?
3 格式怎么写
真太感谢你们了。其实谁想离婚呢,因为她有错,我们不得不离婚,我也不想纠缠这事。我只想把父母一辈子苦钱买的房子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