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何时生效

如题所述

原行政行为作出时或者原行政行为规定的生效时间。

具体可以参看《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即,原则上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停止执行的,即他是有效的。除非经过复议,复议决定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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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7
行政诉讼中,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 )法院管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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