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上诉的两个疑问

我正在等仲裁裁决结果,仲裁内容是拖欠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以及经济补偿的申请。最近我又拿到了公司不给加班费的证据,能够证明最近两年公司安排加班,但又没有发加班费。

①裁决结果出来以前,我可以添加对于加班费和经济补偿的申请吗?

②裁决结果出来以后,若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我可以增加加班费请求吗?

③裁决结果出来以后,若是由我不服提出上诉,能增加加班费请求吗?

你的情况属于:新增仲裁请求。

一般新增或者变更请求,最晚可在仲裁庭审结束前提出,你的情况已经处于庭审结束,等待出具裁决书的时候,无法新增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了。

当然,如果你需要最大化维权,仍可以在拿到裁决书后,再行提起加班费的单独仲裁。

至于你提到的问题1:答案是不可以;问题2:答案是不可以;问题3:答案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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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9
现仲裁阶段,一般情况下,不能增加加班费的请求内容。

不服仲裁起诉时,不管哪种情况,你不可增加加班费请求(不能超仲裁范围),法院不受理。(因为此请求未经仲裁程序)。
第2个回答  2010-08-09
1、这属于另案申请了

2、你可以试试,具有不可拆分性的诉讼是可以的

3、答案同上!

参考资料:劳动案件,大家可以HI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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