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你理解上有问题。
不太明白你的意思,所以我分开解释。
如果是在定义的时候就引用,下面两种。
1.两个都是类,即类的
静态变量(static修饰),一个类自然可以引用静态变量,因为静态变量是在程序进入
main函数前就已经初始化完了。
2.一个类A一个实例B(A类产生的对象),A当然无法在类的内部引用(即定义中),因为实例是在程序中动态分配的内存,类A必然先于实例B存在,所以A并不能知道B的存在。B可以引用类A的静态变量,理由同1。
如果是在运行时才引用。
你只要在类A里写一个函数,例如function(B
b),这样你要调用的时候通过这个函数做接口就行了,至于b你要做什么,就是你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