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弟弟在学校有违纪行为,学校要求与家长签定协议才允许继续上学,学校这样做违法了么?

弟弟本来比较调皮和情绪容易激动,在学校和同学起了争执,老师处理让他觉得受了委屈,就在众目睽睽下要跳楼。被老师拉回来以后要求家长检查弟弟精神状态,停课一周内去各个医院做检查证明并非精神患者,只是青少年情绪障碍(叛逆)。再次返回学校后,学校要求签署安全协议,弟弟以后在学校出事了学校免责。不签的话学校不收他了。请问学校的做法违法了么?我们家长应该怎么做?

这个不好说,学校在打擦边球,法律没有规定这个协议,如果你不签,学校可以推卸责任说是家长不给孩子上学的,但是如果学校不收,就是违法义务教育规定的,这样双方都有责任,具体来讲学校会更大的,但学校就是抓这点赌你因此不敢去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你的孩子心理检查结果是正常的,可以接受普通教育,学校不收的话你直接向地方教育局举报就完事了,不管什么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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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7
学校是否违法这个需要咨询当地的律师。
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学校怕以后承担责任这个是肯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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