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本来比较调皮和情绪容易激动,在学校和同学起了争执,老师处理让他觉得受了委屈,就在众目睽睽下要跳楼。被老师拉回来以后要求家长检查弟弟精神状态,停课一周内去各个医院做检查证明并非精神患者,只是青少年情绪障碍(叛逆)。再次返回学校后,学校要求签署安全协议,弟弟以后在学校出事了学校免责。不签的话学校不收他了。请问学校的做法违法了么?我们家长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