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加计扣除所得税问题

比如本期应纳税收入100元,研发支出损益化的100元,没别的收益费用了。期末因为研发支出按150%扣除,这样当期肯定不用纳税了,那这多出来的50元能留到下期抵扣吗,要确认12.5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一,无形资产加计扣除是税法单方面给的税收优惠,会计上并不核算这个事项,所以更不会确认递延所得税。
二,暂时性差异本质在于“暂时性”也就是说税法和会计处理暂时存在差异,以后会一致,但是无形资产只是税法单方面核算,和会计的日常账务处理,没有关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追问

那请问我问题中的50元未抵扣的部分在税法上算是未弥补亏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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