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的自主权,这句话对吗

如题所述

正确的表述是: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如下:

1、第十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2、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扩展资料:

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类

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分为城市集体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两大类型。

一是由原先的手工业合作社发展而来,现在分属轻工业系统管理。其特点是城市户口,社员资产一般为非土地形式,通常实行股份合作制。

再一种是某些特殊性的行业,例如铁道、石油、地矿、国防工业等,为了安排家属就业,由主管单位给予一定的条件(设备、启动资金,大多数还派有干部,从业范围也多是为本行业服务),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搞的好的有一定的公共积累。这一类基本上不搞股份制,仍带有“二国营”性质。

一种是“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其重要特点也是土地已被征用或有不多的土地,或按城市发展规划行将失去土地。成员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这种情况下的农民,一种是集体财产已经分光,土地补偿费也都分给各家,集体经济已不存在。这就不必说了。

另一种是还保留有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组织将不多的土地和土地征用补偿费统一使用,充分利用城市区位优势,经营二、三产业,为成员安排就业,并取得经营和房、地产回报。这类集体经济组织大部分都实行了股份合作制,产权明晰,股份量化到个人,管理民主化,基本保证了原先的农民逐步适应城市生活,有的还相当富裕。

这一部分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走势首先是把集体经济本身搞好,以便为成员提供更多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多分红利;同时在当地政府的安排下,逐渐把成员的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学习新的技能在城市就业,逐渐融入城市生活。

再一种是真正的农村集体经济。其根本特点就是始终跟土地联系在一起。无论集体或个人,土地都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土地是以村(乡、组)为单位的集体所有,这决定了在该村(乡、组)范围内的所有村民都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集体经济的实质是合作经济,包括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然而,在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上,人们只承认集体经济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弱化甚至否认了集体经济还具有劳动者资本联合的特征。否认了劳动者个人产权,是传统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最大区别。所以,集体经济要还原其合作经济的本来特征,就必须对集体经济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在我国,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体现着共同致富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财富和国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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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18
  正确。
  【宪法条文】
  第十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7条规定了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进行经济活动和实行民主管理的相关事项。宪法条文明确规定我国的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已不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已经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适应这一情况的变化,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对1982年宪法的相关内容作出修改,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删去了集体经济组织接受国家计划指导的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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