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2017-10-23
报销标准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顺产的1600元;
2.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3.剖宫产的3800元。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按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其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3.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报销材料
正常生育需要携带的材料: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