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分地时在外务工,但户口一直未迁出,现在回来村委会以不在家为由不给分地,我想知道这合法么

如果不合法起诉村委会,依照什么法律法规?要准备那些证据?谢谢!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此, 你可以向镇土地所申请解决。但解决的难度比较大,看能不能分到村里的机动地。因为耕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
《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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