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母亲合买的房子,其他姊妹有权继承吗?

老公婚前与他母亲合买了一套单位的福利房,首付两人共同出资,后期装修还款都是我老公一人出资,因是母亲单位的房子,所以房产证只有他母亲的名字。请问他母亲过世以后没有遗嘱的话,这套房子老公上面的2个姐姐有权继承房产吗?如果可以,想知道三姊妹的继承比例。谢谢!

  一、所说情形,所卖房产属于与母亲共有,属于母亲的部分,兄弟姐妹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二、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31
有继承权。不过如果能有什么证据证明当时你老公当时支付的金额,那么其他三姊妹的继承权就只在其母亲所占份额中继承,继承比例应该是4人均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31
房子应该属于母亲和你老公的共同财产。其他姐妹要是继承房产的话只能在你母亲的份额内继承。先得析产,再确定继承份额
第3个回答  2015-08-31
您好,我觉得你的这种问题还是找个专业的律师问比较好,有个律伴,都是一些专业的律师。你可以去上面问问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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