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还没有结婚,目前准备买房子,首付款是我们共同出资的,贷款以后也是一起还。但是房子只能写他一个人的名字(他贷款额度较高),这样怎么能保证我的权益呢?因为房子是在婚前买的,等我们结婚了,这套房子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帮我想想办法。谢谢。
如果办理公证,需要怎么办理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之类的?因为男朋友户口在外地,很多材料准备起来很复杂。如果不办理公证,只是让他写一个书面协议,证明房子是我们共同出资购买的,两个人签字确认,这样有法律效力吗?
关于写他名字的事,我可能还是没说清楚。因为我们贷款比较多,而他的工资收入比我高,如果用我的名字,就不能贷款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