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公司所在地市外的工程,必须在签订建安合同后,带《建筑合同》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经证》,并交纳建筑合同的印花税0.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
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扩展资料:
一、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
印花税纳税单位应认真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按规定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对应税凭证的管理仍执行原办法,可不按日序时逐笔登记。
三、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四、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花税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
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纳税人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预缴税款,及选择运用简易计税方法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分包款应取得上述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后方可扣除。
扩展资料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报送资料,如下: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发包方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自拟,附模板)每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根据财税2016第36号的文件要求,跨市县的建筑类企业,在项目所在地需要预缴增值税、所得税,其他税种应该在注册地申报、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建筑工程公司外经证如何纳税
建筑工程公司外经证如何纳税答:异地经营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项目3个点,一般计税2个点,城建附加税以增值税为计税技术一般12个点,印花税万分之三,企业所得税千分之二,个人所得税千分之四以不含税收入为计税基础,以上税种都是预缴,还需要根据回机构所在地开票的税额最终缴纳或者补缴.外经证是什么意思?外经...
外经证需要预缴什么税
外经证需要预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附加税。详细解释如下:外经证,全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要用于企业在外地开展经营活动时进行税务管理。企业在异地进行经营活动时,根据税法规定,需要预缴部分税款。增值税是企业主要预缴的税种之一。企业在异地提供货物销售、劳务等经营活动时,需要根据销售额和税...
建筑企业外经证需要交哪些税
1、增值税:需要异地预缴增值税的情况一般有: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和小规模纳税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另外要注意,按照现行...
建筑企业开外经证需交税款吗
在总公司所在地市外的工程,必须在签订建安合同后,带《建筑合同》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经证》,并交纳建筑合同的印花税0.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
外经证需预交什么税款
外经证需要预交的税款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详细解释如下:外经证,全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企业异地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一种税务证明。在办理外经证时,企业通常需要预缴一些税款。首先,增值税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需要预缴的税种。具体金额取决于企业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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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办理外经证需要预缴哪些税款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外经证预缴是什么
具体来说,当建筑企业到外地承接项目时,根据当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规定,需要办理外经证,并在办理过程中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税收收入能够得到保障,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建筑企业税收管理的规范性。预缴的税款在工程项目结束后,会根据实际的税收情况和企业提交的税务申报表...
建筑业办理外经证需要预缴哪些税款
办理外经证的时候不用缴纳税款,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在项目所在地,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在项目所在的税务机关预交增值税2%。
外经证开票需要预交税款吗
外经证开票需要预交税款吗答: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计算(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