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股权转让条件,其他股东应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如题所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股权是其合法退出公司的途径。股权转让分为对公司内部的人员转让和对公司以外的人员转让两种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的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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