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和前夫生了四个子女,因前夫过世后和我爸结婚,生了我和我姐姐,我爸是到我妈家里的,当年我大哥12岁,二哥6岁大姐5岁,三哥3岁,都是爸妈养成家,但二个嫂子经常和爸妈因为小事吵架,很少给家里钱,70岁前我爸妈的生活和看病他们都很少出钱,基本都是我带去医院,14年我结婚了,爸妈70岁起我的三个哥哥每年才给500元,我每年都要支付家里很多的开支,只给了三年,我妈过世了,我们一起办的哀事,各花九千多,我接父亲和我生活,快二年他们从来不来看望,一年给300元,我爸看病每年要花4000多,现因家里有275个平方的农村房子可能要征地,房子是我爸的名字,他们说要平分?请问各位老师我应该怎么做能做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得到我应有的那份?他们能分多少?如何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