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刑标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详解:
(一)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本意见仅根据提问者的描述作出,最终意见应以有关事实经具体核实后再行确定,本回答不作为最终的律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