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信用卡循环利息怎么算?

今天收到电子账单 我看了下 很奇怪 有39元没还 现在循环利息高达11.54
本期应还金额:¥139.54 上期账单金额:¥839.00 上期还款金额:¥800.00
本期账单金额:¥89.00 循环利息:¥11.54
本期应还金额 Current Balance ¥139.54
最低还款额 Minimum Payment ¥24.34
哪位大侠能告诉我这个“循环利息高达11.54”是怎么得来的?
谢谢
我的 账单日 Statement Date 2010/08/20 到期还款日 Payment Due Date 2010/09/08
08/01 CDM缴款 ¥-800.00 (本来之前刷卡消费是839元 我通过自动存款机还了800 还有39元打算下月还的)
08/14 支付宝 01-01 ¥89.00 (这是八月唯一消费的一笔 网购)
既然多出了 11块多的利息!
这是我的悲哀还是老百姓的悲哀?

是从你消费的那一天起算的全额罚息,因为你第二笔还款已经过了宽限期,属于最低还款,其余的是要计算利息的。

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利息,日息万分之五,直至您全部还清为止。

扩展资料:

循环利息是在您未能全额还款时产生的利息,每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万分之五为计息利率。

如您使用信用卡预借现金功能,也将产生循环利息,而且需从取现当天起至清偿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按月计收复利,直至您还清为止。

举例:某持卡人的账单日为每月7日,在4月1日刷卡消费2000元,4月2日该笔消费入账,4月7日的账单上会显示“本期应还金额”为2000元,“最低还款额”为200元。

若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4月25日只偿还200元,则5月7日的账单上会显示截至当日需支付的利息,即2000元循环信用本金23天的利息和还款后剩余的1800元本金13天的利息。

具体计算为:2000元×0.05%×23天(4月2日-4月24日)+1800元×0.05%×13天(4月25日-5月7日)=23元+11.7元=34.7元。


参考资料:招商银行官网-招行信用卡循环利息是什么意思?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25
招商银行信用卡一般以下两种情况会有利息:取现:取现不享受免息期,利息从取现当日按每天0.05%计收,按月复利收取,并按招商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收取一定金额的预借现金手续费。信用卡账单未按时全额还款:没有在最后还款日之前还当期账单的总还款金额,当月所有的消费是不享受免息的,利息是按照账单中的每笔消费进行逐笔计息,一般从刷卡消费第2天到您的该笔交易还上为止,按每天0.05%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20
最好给一份5月账单明细,利息是按照你5月账单上的每一笔刷卡消费从记账日(一般是刷卡消费后面一天,账单上有写具体日期的)收取的,每天万分之五。例:账单上2笔交易,一笔是4月15日刷的2000¥,记账日是4月16日,另一笔是5月1日刷的954.29¥,记账日是5月2日。同时假设你在6月1日还了1272.8¥,那么计算利息的时候,第一笔的利息R1=2000×(4/16-5/31之间的天数)×万分之五,第二笔的利息R2=954.29¥×(5/2-5/31之间的天数)×万分之五;然后剩下的利息R3=(2954.29-1272.80)×(6/1-6/12之间的天数)×万分之五;那么你6月份账单总利息=R1+R2+R3.说的有点复杂,希望对你有帮助,还有问题可以发账单明细过来给你根据账单说下哈哈
第3个回答  2015-07-05

循环利息是在您使用循环信用方式还款或是使用预借现金时收取的:

    若在当期账单周期的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清全部的消费款项,刷卡消费即可享受免息期,不会产生循环利息;

    若当期账单未全部按时还清,则视为使用循环信用,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利息,日息万分之五,直至全部还清为止;

    若使用预借现金功能的话,则预借现金部分无法享受免息期,将从取现金当天开始计息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算复利,直至还清为止。

 

循环利息举例说明:

    假如账单日为每月5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3日;4月5日银行打印的本期账单包括了从3月5日至4月5日之间的所有交易账务;

    假设本期账单内仅有一笔消费,消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商户请款时间为3月30日;

    本期账单列印“本期应还金额”为¥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不同情况下,循环利息分别为:

    ① 若于4月23日前,全额还清¥1,000元,则在5月5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0;

    ② 若于4月23日当天,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5月5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为¥17.85元。

    具体计算如下:1000元×0.05%×24天(3月30日至4月22日)+(1000-100)元×0.05%×13天(4月23日至5月5日),循环利息= 17.85元。

第4个回答  2015-07-29
  循环利息是在您使用循环信用方式还款或是使用预借现金时收取的。若您在当期账单周期的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清全部的消费款项,刷卡消费即可享受免息期,不会产生循环利息;若您当期账单未全部按时还清,则视为使用循环信用。

  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利息,日息万分之五,直至您全部还清为止。若您使用预借现金功能的话,则预借现金部分无法享受免息期,将从您取现金当天开始计息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算复利,直至您还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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