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为儿子婚后购房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

如题所述

属于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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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28
1、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父母借给子女的,则为借款(如当时借款时有借据的),否则,则为增与。 2、至于在没有证据证明是借款的,则认定为增与,那么是对子女一方的增与?还是对夫妻双方的增与?又可分两种情况: (1)在结婚前,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增与,该出资应是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增与给夫妻双方的,则该出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结婚后,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增与,该出资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只增与给自己子女的,则该出资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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