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5年,公司没有缴纳全社会保险《只缴纳了医疗和工伤保险》,能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5年,公司没有全数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了医疗和工伤保险》,能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
公司能否以买了医疗和工伤保险,就算买了社保为理由。
不进行赔偿。
《国家法律规定,是没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没说没买养老保险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补偿阿。》

  如果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而用人单位没有给你交纳社会保险,你是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补偿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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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辞职,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注意:是补偿而不是赔偿)
单位未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而根据我国目前的社保体系,社保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大类,都是强制性的。因此单位只给你缴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
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辞职,但在辞职信中一定要写明“适应单位拖欠社保而辞职”;然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差额部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24
以公司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工伤和医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0-08-22
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构成违约,劳动者可据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补缴社保费用。
第4个回答  2010-08-24
可以要求追缴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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