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问题???律师进!!!

我父亲不在了,留下了20万左右的房产给我母亲和我,我自己也有30万左右的房产,都是我结婚前的事情。婚后我有了小孩然而去年离婚了,孩子我要了,今年因为工作关系孩子又小,我决定把孩子给他母亲抚养,她提出我拿生活费500元加一所价值10万的房子,我同意了,她还老要找我去律师那里更改孩子抚养权。
请问如果抚养权给她的话,上面的条件不算,她还有没有权利以孩子的名义来分配我母亲和我的房产???有的话怎么分法???孩子抚养权如果给她了,孩子有没有继承我和我母亲的财产权利?是马上给还是等我或我母亲没有了之后由孩子继承(如果我不再婚的话)???总之就是她抚养权给她的话她有权利再签完抚养协议就来要房子???
谢谢两位的解答,第二位的意思是不是,我和我母亲都在的情况下,孩子可以要我房子和钱.这与第一位先生说的不一样啊???还有就是如果我先没有了,我母亲还在的话,是不是孩子跟我母亲一起继承我的遗产,比例是多少???谢谢!

  1、婚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妻子无权分割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从父亲那继承的5万和自己的30万房产)。
  2、离婚后,如未再婚,你的法定继承人为您的母亲和子女。如果那时您的母亲已经提前过世,全部遗产将由孩子继承。

  离婚财产分割范围:
  1、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同时,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2、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在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往往容易混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0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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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04
在你财产范围内时可以协商处理的。
第2个回答  2007-01-04
1、她没有权利来处置你和你母亲的房产。因为孩子本身在你母亲和你都还在的情况下,无财产可言。无财产就无财产权,基于监护人就更加没有了。
2、孩子有权利继承你的遗产。你孩子无权继承你母亲的遗产,只有在你先于你母亲死得情况下,你孩子才向代位继承的权利去继承你母亲的遗产。如果你还在的话,继承人只有你,你孩子没有。
3、关于抚养权和房子的问题,这是你们自由协议的,跟继承没有关系。你们怎么商量就怎么给。
第3个回答  2007-01-04
您父亲的20万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您母亲的10万。
也既只有10万才发生继承,10万中您母亲继承5万,您继承5万。
也就是说,加上您自己的30万,您现拥有35万。
这35万因为发生在婚前,因此属于您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您的妻子无权得到。
您后和妻子签定的抚养孩子的协议,属于合同性质,是有效的。
既然已经离婚,您和她已经不再是夫妻关系,因此她也就没有继承您财产的资格。但是,您的孩子有。因为离婚并不改变您和孩子之间的父子关系。
所以,妻子不能再向您要房子、要钱,但孩子却可以!
第4个回答  2007-01-04
依照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您的妻子无权分割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包括您从您父亲那继承的5万和自己的30万房产)。你的法定继承人有您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你此后未再婚,且未立遗嘱,那么你去世之后,你的母亲和你的孩子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抚养权无论归谁他都是您的子女)。他们两个完全继承你的35万遗产。当然,如果那时您的母亲已经过世了的话,您的全部遗产将由您的孩子继承。但是,在您去世之前,您的财产只能是属于您自己的,任何人没有权力来分割,您孩子对您财产的继承权只是预期权利,这种权利的开始是以您死亡为条件的。而您的前妻,对您的个人财产没有任何权力,当然也没有权利事先以孩子的名义来分割。谢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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