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作试用期期间能不能办失业证,享受失业保险

说明一下,我跟原来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拿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书后,据说应该到社区街道办事处上课,办理失业证,享受失业保险金。
但是我现在找到一个新工作,试用期开始的时间和去街道办上课时间重复,我想跟街道办说一下,不去上课了(因为已经找到工作)。这样街道办会不会不给我办失业证和给我失业保险金呢?
注:试用期单位不给投保险,也不是试用期过后一定录用。

1、新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可以继续交纳其它保险;
补充问题回答:
1、想领取失业金就必须去上课,就是不想去。也只能和劳动培训中心,也就是劳动局的培训机构老师协商不去上课的问题(给他点钱或者和新单位的领导说明一下,培训也只有半天,不是全天的。),街道不管这事;
2、试用期内不给员工办理保险,是没有法律问题的;(试用期什么意思?就是指在一段时期,单位通过对你的业务通力、工作态度方面观察,最后决定是否录用你的一个过程;)
3、最后是否领取失业金,就看你怎么解决了。你也可以去找培训机构的老师,协商培训延后一两期。他们总的原则就是,只有你培训并且考完试了,才会下发失业金。具体什么时候培训,都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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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6
按规定你应该参加就业培训,才能够办理失业金的领取。如果你有了新的就业岗位,可以放弃本次失业金的领取,来日方长。每个人的失业金待遇,终生累计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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