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别人打伤,派出所以没有目击证人,说证据不足,冷莫态度对带,叫我们自己去告,这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我应该以什么方式为权
当时出警了,头部伤长六公分深及胪骨,我父年老残疾,对方三十多,出院后派出所以没有目击证人不予理我们,要求受害方出目击证人,谢谢
他应该受理,建议求助媒体或者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