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是不是必须是公安厅指定机构

如题所述

您好,如果事故是发生在安徽省内,那么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六条:“受害人单方委托的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期限、后续治理费用等鉴定意见,不能以单方委托为由不予采信,但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予重新鉴定。”所以当事人是可以单方委托鉴定机构的,不一定必须是有关部门指定,但是如果存在:“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情形的,则需要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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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8
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主要鉴定项目是与交通事故现场有关,如现场遗留物证、人体组织、尸体等,鉴定项目不一定,和该鉴定中心的规模有关,主要项目有:法医检验鉴定(尸检)、法医伤残鉴定、酒精测试,一些大型的鉴定中心还有其他物证实验室,可以对生物物证、微量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如DNA实验室鉴定、化学实验室鉴定等。但主要针对交通事故。
物证鉴定中心是综合性物证鉴定机构,一般来说是比同级别交通事故鉴定中心规模大,鉴定种类多,实验室条件相对更好。针对的鉴定项目很多,如:手印鉴定、文书鉴定、枪弹鉴定、DNA鉴定、化学鉴定、声像鉴定、法医伤残鉴定、尸体检验、法医精神病鉴定、酒精含量鉴定等等项目一般性的物证鉴定中心均有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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