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是在当地不能重名还是全国都不能

如题所述

指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能重名,但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

第五条: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1、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2、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3、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12

指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能重名,但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

第五条: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1、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2、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3、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例:北京(北京市)+XXX+商贸+有限公司。

  那么,如果两个不是投资关系的公司,在北京市同一辖区注册同一行政区划,字号是不可以相同或者相似(可以产生误解的)。
  如果此字号曾经被注册过,这个公司到工商机关变更字号没超过一年,或者说这个公司曾经被注销,但没满三年,这样都是不可以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个字号是受保护,例如是其他地方的行政区划名称,或者是注册商标等等很多种情况。
  在核名的时候,每个注册员的判定标准都大体相同,但是有自己的独特想法,这是注册员的权力之一,也就是说,只要注册员说可以用,你就可以用这个字号,如果注册员说不可以用,你就不能用,必须更换字号,所以,你根本不必考虑重名是怎么判定的,没有意义,只要自己想好的名字交给注册员审核即可。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能重名。

理由:《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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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9-20
就是内蒙前期注册的孕婴公司.到突泉来.和突泉的名字相似可以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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