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以前的欧洲皇室都是一夫一妻制吗

如题所述

是的,从古至今都是一夫一妻制。因为西方信奉基督教

基督教认为一夫一妻制是设定婚姻生活的唯一形式。基督教认为夫妻以外的性行为都是犯罪,惟有夫妻之间的性行为才是上帝所喜悦的。随着基督教的广泛传播与兴盛发达,在世界的很多地方一夫一妻制已经成为主要的婚姻模式。

现在的王室一般来说都是一些形象作用,比如英国的女王及其王室成员等等,他们代表着国家的形象,有一定的外交权等等权利,有时候还可以行使一些法定的否决权等等,但是随着议会国会以及政党的权利的增强等等王室的权力正在渐渐缩小。

扩展资料:

19世纪欧洲王室的婚姻:

到19世纪早期,随着现代国家的兴起和帝国开疆拓土的终结,王室婚姻不再承担扩张领土的“重任”。君主也逐渐成为一种象征,不再能直接行使主权。

欧洲的王室婚姻仍被局限在狭窄的王室家族圈子里。因为大多数人认为,若王室与社会地位低的人联姻,会对王位继承造成破坏。由于政府决定将王室婚姻作为外交政策的工具,这一“礼法”得到加强。不过,这种做法有时会导致灾难。

英国国王乔治四世在登基前与布伦瑞克的卡罗琳公主订婚,这在当时被当成一项政策行为。

布伦瑞克邻近德国汉诺威,但属于英国王室。这对夫妇婚前从未谋面,一结婚就彼此憎恨。乔治四世甚至出动军队把卡罗琳从他的加冕典礼上赶走。后来,在卡罗琳的鼓动下,英国爆发大规模示威游行,乔治四世由此成为英国历史上最不受欢迎的君主之一。

不过,乔治四世的侄女维多利亚女王与德国王室家族成员阿尔伯特亲王的联姻却很成功。婚姻由维多利亚女王自主选择,没有被设计成外交“和亲”。结婚前,两个年轻人也有充分时间互相了解。然而,为避免被误解为带有政治目的的联姻,阿尔伯特后来没当国王,只有亲王的身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督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欧洲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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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6
由于基督教的教义规定一夫一妻制,所以欧洲皇室向来都是一夫一妻的。
国王只能有一个合法妻子,也就是王后。事实上,国王虽然权力巨大, 但其婚姻完全是不能自主的,国王并无选择自己配偶的权利。王室的婚姻,完全是政治性的安排,要服从王朝的政治利益。欧洲大概有那么一二十个大小王室,这数十个王室本质来说是一家,至少也可以说是至亲 的亲戚。各王室之间彼此长期互相通婚,这家的王子娶那家的公主,翻来覆去,就是互相交换女儿,结成儿女亲家,以巩固彼此的地位和关系。王室之间频繁通婚,导致各王室血统高度相的。这种婚姻实际上是近亲结婚,对后代的成长并无益处,近亲繁殖导致的精神或体格上的退化很严重。欧洲王室傻子不少,体格上也要么畸形要么丑陋无比。所以,千百年来流传的所谓帅气的王子与漂亮的公主的浪漫爱情,根本不符合事实,因为一是根本不可能有这种浪漫的爱情,二是王子与公主很多都相当的丑,谈不到漂亮。
这就是说,欧洲国王,他们的原配,虽然大多是他国的公主,但大多不但不漂亮,而且很可能很丑陋;尤其,因为王后基本上都是外国公主,远嫁到王宫来,语言、文化和习俗方面都一时不能融入婆家社会,往往落落寡合,不惹人喜爱,难遂国王们的花心。
这种背景下,国王们差不多都是有情人的,或者更通俗地说,差不多都是在婚姻之外搞通奸的。王后虽然不漂亮,不可爱,但云集在国王身边的女人们,总还是有倾国倾城的,而且倾城倾国的美女,也往往急于结识国王,希图从国王那里得到雨露恩泽。查理七世有情妇阿格涅思·索雷尔,弗郎索瓦一世有情妇埃当普公爵夫人,亨利二世有普瓦蒂埃的戴安娜,亨利三世的情妇不知是什么名字,但据说他有时让高级娼妓和妇人们一丝不挂地躺在铺开的黑色塔夫绸床单之上,以便她们又白又嫩的肉体在黑床单上凸现出来,大概也是一位通奸高手。亨利四世有名有姓的情妇达到56个,真是“五十六个情妇五十六朵花”,其中一个情妇差点成了他的王后。他的私生子女也有数十个。路易十四著名的情人有拉瓦利埃小姐,方当诗小姐,蒙特斯庞夫人,但她可能并未取得王后的身份。路易十四的私生子大概也有数十人。而路易十五有著名情人蓬巴杜夫人,杜巴利夫人。尤其有趣的是,他一人居然占了拉图内尔三姐妹。路易十五也有8个私生子。

在欧洲的宫廷,正所谓铁打的王后流水的情妇,王后的地位一般是稳固的,即使被国王冷落,她也总是保持着她的名分;而情妇人们则是高度流动性的,走马灯似地更换着的。在法国的凡尔赛宫,一个女人与国王关系是远是近是亲是疏,只要看看她住的地方与国王寝宫的距离,以及她的寝宫的房间的多少。在路易十四时期,国王住在凡尔赛的二楼,王后在凡尔赛宫的三层有11间房子,而路易十四的情妇蒙特斯庞侯爵夫人在二楼上有20间房。
那些有丈夫而与国王通奸的女人,有的偷偷摸摸,有时则光明正大。事实上 ,国王看中了某个女人,她的丈夫要反对也没有用。弗郎索瓦一世想和宫中的一位侍女睡觉,遭到那位侍女丈夫的反对,那人威胁要把妻子杀掉。国王于是叫那位丈夫让位,不然就把他处死。这个丈夫从此就不声不吭。当时的一位讽刺作家写到,有些人为了保卫自己的土地而奔赴战场,他们把国王的纹章挂在自家门上,跟他们一样,这些女人也应该把伟大国王的纹章挂在自己的私处的边缘或里面,这样一来,她们的丈夫就会一声也不敢吭了。按照今天的说法,就是这些带着绿帽子的人或许还要向伟大领袖战斗过的地方敬礼呢!
有些女人给生下了国王的私生子,但只戴绿帽子的丈夫还得将这野种算在自己的孩子中,替国王遮掩;但有些情妇给国王生孩子,也是秘密的,并不会让自己的丈夫抚养。路易十四的情妇蒙特斯庞夫人为国王秘密生了好几个孩子,她把这些孩子交给一个叫做斯卡龙夫人的寡妇抚养。这位斯卡龙夫人因为替国王抚养私生子,最终也成功地称为路易十四的情妇,而且变成了曼特侬侯爵夫人,这是法国灰姑娘的最著名的故事。国王的私生子,有些会得到国王的正式承认,给予爵位,有些则永远处于私密的状态。当然,即使是国王承认的儿子,奸生儿子并不能继承王位。因此,在欧洲历史上我们看点,虽然有些国王有不少私生子,但因为没有婚生子,只好眼巴巴地看着远房的他人继承王位。
不管怎么说,从基督教的观念看来,婚姻是上帝安排的,婚姻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因此国王通奸是不能容忍的。所以,反对国王通奸最强大的力量,来自教会。高级教士讲道的时候,往往会用十分激烈的言辞对王室通奸行为予以谴责。1773年,法国神甫博韦在宫廷里布道的时候,提到了所罗门和那个跟所罗门一起鬼混的妓女。人们都知道他指的就是路易十五的情妇,妓女出身的杜巴利夫人。杜巴利夫人不服,但路易十五接受了谴责。谴责很严厉,那些不像国王那么虔诚的大臣,听到神甫竟然大胆地把所罗门——路易十五说成是堕落的男人,把国王的情妇说成是妓女,都大叫了起来。那位布道的神甫在盛怒中大声说道:“到头来,这位耽于享乐的国王,在他的感官被宝座周围的各种乐趣搞得精疲力竭之后,又到卑贱的烟花巷中找新的乐子来了”。
教士胆敢如此谴责国王,是因为教士手上有一些宗教武器,如主持婚礼的权力,做圣事的权力。拒绝给予这些权力对于国王有很大的惩罚。如果国王在复活节的时候没有领圣体,他就不能去触摸和治愈需要国王触摸的病人;而国王的触摸正是国王神性的体现。
但为了情妇,也就是说为了继续通奸,有国王对于做圣事以体现国王神性的事,也不在意。1739年,路易十五声明,他不去领复活节圣体。复活节前的礼拜六,修道院院长曾经问过他,是否愿意去触摸一下那些长了疙瘩的病人,路易十五干脆地回答说不。他宁可不做圣事,不体现他的神性,也不会不要情妇。1774年路易十四在赶往某地时突然生病,生命垂危,而陪在他身边的是情妇沙托鲁公爵夫人。这时候,路易十五成为为大家争夺的对象。王储、大主教、神甫等都要在路易五十临死前挽救他堕落的灵魂,让他忏悔,把他从情妇的怀抱里解救出来;而沙托鲁公爵夫人则把国王的房间变成了防御工事,拒绝任何人进入。对峙了13天后,情况更糟了,路易十五叫进去了忏悔神甫做忏悔。教会这边的人取得了胜利,沙托鲁公爵夫人失宠,灰溜溜地离开国王。但差点死在情妇的怀抱因而使灵魂难以得救的国王居然没有死,康复后回到巴黎,又把沙托鲁公爵夫人招进了凡尔赛,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
看来对于国王的通奸行为,教会和教士虽有谴责,作用也不大。
第2个回答  2017-11-16
欧洲是受基督教影响的国家,所以他们的婚姻也是受这样的影响。
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的,是一夫一妻的圣洁的婚姻,所以,欧洲的是一夫一妻制,而亚洲则没有这样的规定,是按着人的欲望、家族的需要而规定。
上帝在设立婚姻时,是一男一女的联合,并且要离开父母生养众多,所以,受基督教影响的欧洲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
西方自古以来从法律上就规定了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从古希腊罗马到中世纪欧洲,再到近现代,莫不如此。从传说中的罗马建城直到西罗马灭亡,罗马人都是古代世界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的范例。古罗马法学家莫德斯丁即称,“婚姻是一夫一妻的终身结合,神事和人事的共同关系”。即便贵为罗马皇帝或各国国王,也不例外。西方的帝王基本没有妻妾成群,嫔妃如云。他们只能有一个配偶,同普通百姓一般。
一夫一妻制从对偶婚发展而来,产生于西方,它的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并适应于整个西方历史。确立这种婚姻形式,主要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里,男子掌握经济大权,女子处于从属地位。父亲的财产只能由出自父亲的子女继承,因此作为妻子必须严格保持贞操和对丈夫绝对服从。
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在封建传统社会的婚姻制度中,”一夫一妻制”是一个基本原则,在很多朝代的法律中都给以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一夫一妻制”原则遭到破坏,“一夫一妻多妾制”成为常态。因此,事实上古代只是名义上的一夫一妻。
中国古代妻与妾有严格区别,而且在大多数朝代一个男子在同一时刻只能有一个妻,一般称正室、元配(如是皇帝的妻则称皇后,皇帝的妾室为嫔妃)。妻的家族是丈夫的亲族,如发生诛三族、诛九族等情况时,会相互受到牵连。而妾由于出身低微,地位低下,其家族与丈夫的家族基本无关。妻与妾生育的子女待遇也有显著区别,前者称“嫡出”,后者称“庶出”,一般只有嫡子才有继承父亲职位爵位财产的资格。
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理念的朱熹认为,“一夫一妻多妾”本质上是“三妻四妾”,三妻四妾是人欲,一夫一妻才是天理。
一夫一妻制亦称“单偶婚”、“个体婚”,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一夫多妻制:一个男人同时拥有多位妻子的婚姻制度。这一制度,是多配偶制的通常形式,一个男人可以同时与多位女人结婚,或一个已婚男人同时与多位女人结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1-16
是的,基督教提倡(只是提倡,圣经中并不禁止一夫多妻)一夫一妻。例如新约《圣经》在选领袖方面是有要求的,如:
提多书1章6 节: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领袖)。
提摩太前书3章2节: 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12节: 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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