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个人去台湾旅游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现在只能参加旅行社团体旅游去台湾,费用八天至十天 约七千至一万人民币 大陆居民到以下这些都是经过国家审核通过,基本上都可以放心报名参加 首批11家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旅行社报名,包括: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旅行社总社、中信旅游总公司、港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国妇女旅行社、北京神舟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海峡旅行社、中国民间国际旅游公司、北京台湾会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须要先办理以下事项: 大陆居民须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以下简称签注),所以要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 办理手续所需资料: 1)亲自如实填写新版“大陆地区来台观光旅行申请书”一份,不得空白,简体版无效。 2)有效大陆居民身份证影印本(清晰)。 3)有效护照影印本,证件有效期为七个月或以上(清晰)。 4)在职人员需提供任职六个月以上的单位在职证明一份。在职证明必须以公司抬头纸(有抬头,公司电话及地址),内容应有申请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任职日期、单位、职务、直属主管详细联络电话并加盖公司或机构印章。必须写明自某年某月工作至今,工作年限至少半年以上,还须写明月薪或年薪。 5)近三个月两寸半身正面脱帽相片6张(相片背面写下姓名及出生年月日)。 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备注:如果客人不能提供在职证明须提供在学证明或财力证明,则需备齐以下证件: 1)退休人员则需提供人民币五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存款期为三个月之前存入)和退休证;此证明开出后,银行会冻结存款三个月。 2)学生须与父母同行,提供学生证影印、各级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要有校长或班主任的名称和电话,同时要提供学校的地址)和全家的户口本复印件; 3)申请人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申请,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赴台,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应邀赴台,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代办的,提交代办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一)祖国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二)祖国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须履行下列手续: 1、 交身份、户口证明; 2、 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3、 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即: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应邀赴台交流(通称公务),指团组或个人应邀赴台进行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体育、新闻等各项交流和参观、访问、考察、举办展览以及进行经济贸易等活动。赴台交流需经过立项、报批两个程序。 1、立项程序 申请立项材料:申请立项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期间日程安排、台方邀请单位背景及资信情况、拟赴台人员情况等材料。 交流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被邀请单位和个人方可回复对方接受邀请,并通知台方办理入台手续。 立项材料按行政隶属关系上报。 2、报批程序 上报审批村料:申请赴台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活动日程、赴台人员名单。必要时应提供台方政治社会背景、资信和赴台人员参加研讨会的论文或论文提纲以及台方邀请其他大陆人员的情况。 对年事已高或身体健康不佳的赴台人员,应附所在单位或组团单位同意并负担意外情况费用的证明和省级医院开具的同意长途旅行的体检证明。 赴台人员名单按规定填写,即如实填写清楚赴台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和职务、赴台身份、户口所在地等,按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填写,各一式四份。 交流项目批准后,国台办开具“赴台批件”。 赴台人员应严格遵守“赴台批件”核准的时间,按时返回。 赴台人员持国台办的批件,在批件限定的有效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经授权的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4-24
台湾相关问题,只有真正台湾人,用台湾观点告诉你,不只是在网路上找一些资料贴给你,我用台湾人的观点与想法,把我的所见所闻告诉你。以下是我的解答与看法:现在没办法个人到台湾旅游,只能参加团体旅游如果有旅游问题,只要打电话到你当地的国旅、青旅、中旅、港中旅,基本上都可以获得相关消息与旅游保证。入台必須要有 護照 入台證 入台許可 來回機票,旅游天数大多为七到十天左右,费用大概是七千元到一万元人民币左右想来台湾旅游,现在只能参加旅行团团体的方式来台湾旅游,目前还没有开放个人自由行,只能团进团出,所以如果你想来台湾旅游,请洽询你户籍地的旅行社,旅游天数大多为七到十天左右,费用大概是七千元到一万元人民币左右,要视你出发地与行程而定,旅行社会帮你办理签证等证件,一条龙全包服务。现在两岸有直飞班机,搭飞机旅游台湾不需要经过香港或第三地了。很方便也很迅速。所以直接询问你当地的旅行社会最快、最完整的得到相关信息。 客运直航包机的航点,台湾开放桃园、高雄小港、台中清泉岗、台北松山、澎湖马公、花莲、金门、台东等八个航点。大陆由五个航点扩增为二十一个,包括北京、上海(浦东)、广州、厦门、南京、成都、重庆、杭州、大连、桂林、深圳、武汉、福州、青岛、长沙、海口、昆明、西安、沈阳、天津、郑州。你可以直接到国家旅游局公布的13个省(直辖市)33家赴台旅游组团社咨询、报名。下附33家赴台旅游组团社名单:北京:国旅、青旅、中旅、港中旅、康辉、中信、妇女、神舟、海峡、中国民间国际旅游公司、北京台湾会馆国际旅行社 天津:天津中国国际旅行社 辽宁:沈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公司、上海中国青年旅行社 江苏:苏州中国国际旅行社、江苏省中旅旅行社 浙江:浙江省中国旅行社、杭州市中国旅行社、浙江省中青国际旅游公司 福建:福建省康辉国际旅行社、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 山东:港中旅国际(山东)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北:长江轮船海外旅游总公司 广东:广东省中国旅行社、深圳市口岸中国旅行社、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中山中国国际旅行社、广东省拱北口岸中国旅行社、 中山中国国际旅行社 重庆:重庆海外旅业(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 陕西:西安中国国际旅行社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经两次公布的大陆地区开放台湾旅游的省市包括: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陕西、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都可以谘询各省的中国国际旅行社询问。如果想知道你所在的地方省份哪个旅行社可以承办到台湾旅行业务,请你查找中国国家旅游局查询最新资讯网址中国国家旅游局 http://www.cnta.gov.cn/ 如果你真的想个人自由行来台湾,那你需要有以下资格与邀请函(定居、探亲、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这个一般都是要三等血亲亲属或配偶在台湾所以一般人不会有也办不到)所以你只能用公务(商务)理由台湾,而商务需要台湾公司这边出示邀请函,基本上你自己拿不到,不过有旅行社或者是公司代办商务来台,不过基本上代办证件费用(不包旅费)会比你跟团来台湾旅游的费用还要高很多(数万元人民币以上)所以如果你只是想来台湾旅游,那你还是乖乖参加团体旅游就好。直机与票价查询可参阅以下网址(來回機票): http://xing.lotour.com/zt/twticket/ 如果要自己办理应邀赴台交流(通称公务)的理由到台湾,证件办理方式(入台證) http://user.qzone.qq.com/66483240/blog/1237004937 中国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证件办理方式(入台證) http://user.qzone.qq.com/66483240/blog/1237006000 申请来台签注(入台證) http://user.qzone.qq.com/66483240/blog/1237024292 赴台申请办法(入台許可) http://user.qzone.qq.com/66483240/blog/1237093751
第2个回答  2014-04-24
办一个《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就可以去了,L签注(旅游签)每证30元,一次有效签注,收20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3
申请条件
1、大陆地区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地区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公民出入台湾地区证件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 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 “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申请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见标准)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首次申请须另外提交相同规格的相片2张。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户口簿。
(三)提交具有经营赴台旅游资质的组团旅行社出具的团队旅游办证名单表。
(四)旅游团领队申办证件及签注由其所在的组团社统一向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交验组团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游领队证。其中异地申请的,由审批机关发函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相关情况后予以办理。
(五)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提交申请。
(六)持证人遗失证件,向原受理申请的直辖市、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提交证件报失地警察机关出具的证明。
(七)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证件内页用完,证件损毁的须申请换发,提交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八)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但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或代办,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应资料;申请人年满70周岁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须提交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九)申请人另需按组团旅游社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办理“入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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