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终审后,又重新找到新的证据是以推翻二审法院的判决,可以重新起诉要求改判?是哪部法条是哪几条

如题所述

您好!二审法院终审后,又重新找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二审法院的判决的,可以向省高院申请再审或者检察院抗诉。
法律依据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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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17
找到新的证据,重新提出起诉请求再审、推翻原生效判决。这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条文。具体条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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