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立学校已经上课两年半了签了3次合同,学校解聘我,学校一直没有给我们买保险!

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具体怎么赔偿?

这里有2个问题,第一你在签第三次合同时,按劳动法规定学校应该与你签订无固定期合同。那么你可以得到自你第三期合同订立开始的双倍工资。另加2年半,如果其中这半年超过6个月的话算3年了,你可以拿到3个月的工龄补偿金。第二你在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后,学校没按劳动法给你交社保也数违法,你可以要求补缴你在学校工作时期的社保,个人部分仍需你自己承担。如果学校不愿按上述赔偿你可以到你所在的劳动部门投诉追问

另加2年半,如果其中这半年超过6个月的话算3年了,你可以拿到3个月的工龄补偿金。 是什么意思啊?

追答

每工作一年有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未满6月的补偿半个月,超过6个月的视作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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