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估计是行政拘留3天,因为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3天的行政拘留结束后,就会直接转刑事拘留,也就是说会从拘留所转到看守所羁押,也就是说会从治安违法(殴打他人)变成刑事犯罪(故意伤害罪),最后得判刑。家属在行政拘留的这几天和对方和解(赔钱),对方不予追究的话,行政拘留结束了就完事了,没别的了。如果要判刑,轻伤一般三年起,情节轻微还能减,到时候找检察院、法院要从轻或者要缓刑的话,还是得对方不予追究,还是得给对方赔钱才可以。所以说现在和解了,只是一个殴打他人的案底,出了本市不影响什么,如果之后再和解,不光得花钱,还要背个案底,全国通用。娃娃都不能上公家的班,不能当兵啥的。这警察也是好意。
追问昨天当事人说要15万和解,我知道是什么意思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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